参展手册  

致参展商

尊敬的各位展商:

    诚挚地感谢贵单位参加中国(嘉兴)紧固件产业博览会,为了使所有参展商都能获得完善、及时、周到的服务,确保展会在良好的秩序下取得圆满成功,特汇编本《参展商手册》以供各参展商参考和遵守,请您仔细阅读本手册。以熟悉参展程序并提前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请各参展单位根据自身的实际需要,认真填写有关表格,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将相关表格传真、发电子邮件至相关服务单位,所有表格一经参展单位盖章签名确认,即具有合同之同等约束力。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回传各相关表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参展企业自行承担。

    如有本指南未能包括之服务及信息,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尽可能的为您提供帮助或指导。在展览会期间,请直接与指定代理或现场办公室联系。

    展期将至,请参展商注意组委会规定的布展时间,提前做好参展准备。预祝您参展圆满成功!

 

中国(嘉兴)紧固件产业博览会组委会

                          

 

欢迎垂询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1)浙江省嘉兴市长平路城市富邦A23(嘉兴办)

  联系电话:0573-82570053

  联系传真:0573-82329808     

  联 系 人:吴颖:13516738148    张淑琴:18868309169

          (2)浙江海盐盐北路国际紧固件五金城1排北35号4楼(海盐办)

  联系电话:0573-86059538

  联系传真:0573-86059438

  联 系 人:陈永君:13738289782   沈培芬:13372337686      

  电子邮件: 913716544@qq.com

  网    址:http:// www.zhongjincm.com

  监督电话:13516738148  

 

 

参展单位须知

  1、所有进入展馆的布、撤展工作人员必须佩戴由嘉兴国际会展中心发放的施工证。(押金20元/证。)

  2、特装展位的搭建人员须到现场服务处办理特装手续方能进场布展,特装管理费8元/平方米,押金10元/平方米。

  3、请搭建工作人员按时进、离馆。如须加班,必须在15时前到展馆现场服务处预先申请,办好加班手续后方可进行。加班费用收费标准:2元/M2/小时,不足1小时以1小时计算,100M2起加,不足100M2100M2算,24:00以后加班费用加倍。

  4、展品运输、安置、操作等应在展厅地面的负重能力之内。

  5、展馆内严禁吸烟,如要吸烟请到室外。

  6、严禁在消防设施、监控设施、空调排风口、场馆通风口、电梯火警拉线处、室内照明装置、监控装置和消防通道等地方搭建隔离物、展板或堆放任何物品;不得在通向出入口的过道放置障碍物;临时搭建物与墙面必须预留检查通道;展馆顶部消防设施或灯具严禁系挂物体;展品和展示材料的主要油漆工作不允许在中心展馆内进行。

  7、严禁在展板及桌椅上使用即时贴、封箱带、胶水等有残留性的粘帖物;严禁在展板上钉钉子、扭螺丝或钻洞、图画;展馆仅允许在展板上使用挂钩、夹子等固定悬挂物(如需挂件,请咨询展馆现场服务处)。

  8、凡需增加电源、电线、插头、照明、电视音响等设备时,必须提出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严禁私自使用电炉和私自接电等,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标摊上如果需要大功率用电或者通宵用电的,请事先向展馆提出申请。

  9、参展单位须保管好自己展位上的展品和桌椅;严禁随意搬动其他展位的桌椅、展具。

  10、演示机器、器具,必须在展位上进行并有合格人员操作,运行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现场,如发生机械伤人事件,一切后果由参展单位承担。

  11、参展单位在撤展时须使场地、展具保持原样,如有损坏,将按照展馆《服务指南》中的赔偿价格向参展单位收取赔偿费。

  12、未经专门签约委托展馆保管的物品,如有被盗,展馆概不负责。

 

嘉兴国际会展中心

 

 

展会信息 

  展览名称:中国(嘉兴)紧固件产业进出口博览会

  展览地点:嘉兴国际会展中心

  展馆地址:嘉兴市中环南路路618号

  展览日程:

  布展时间:11月5-6日上午8:30-下午16:30

  展览时间:11月7日上午9:00-下午16:30

            11月8日上午9:00-下午16:00

  撤展时间:11月9日上午8:00-下午17:00

 

 

参展总则

  1》展览会进场规则

   A. 特装及机械设备展商必须在11月5日上午9:10前报到布展。

   B.标准展展商需在11月6日下午2:30前报到布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参展,所订展位不予保留。

   C.所有参展单位须于10月10日前缴清全部参展费用。如逾期未付,大会组委会有权不予保留展位,参展单位在报到时须付清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方可进馆布展。

   D.参展商代表应严格遵守开馆(上午9:00),闭馆(下午16:30)时间,每日8:30准时到达各自岗位,如不按时到位,展品丢失责任自负。

   E.每天闭馆后,请勿将相机、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留置于馆内,以免丢失。

   F.当值保安人员有权检查所有进出馆物品,届时请大家给予配合。特殊情况展品需要出馆,须到组委会现场服务处开《展品货物出门证》,方可出馆。

  2》编印会刊

   展会编印《会刊》为各展商免费刊登公司信息、企业或产品简介(300字以内中英文),各展商请于10月10日前将公司或产品简介(300字以内中英文)发送至组委会(为避免错误和疏漏,请提供电子版),逾期不予刊登。

刊登会刊广告的展商请于10月10日前将设计好的文件发送到组委会,需委托组委会设计的加收300元/P设计费(会刊规格210mm高×140mm宽,以上尺寸未含印刷出血线)。

   请展商按要求提供简洁和真实的文字资料,并对其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3》展台设计及施工

   所有展台内使用或展示的展品、物料及装修,须做好防火措施,并符合相关安全防火及建筑规定。

标准展位:9平方米标准展台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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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展单位选择两个或两个以上连续排列的标准展位,除参展单位特别要求外,组委会将拆除两展位间的展板。参展单位不得自行拆除展板、电器(射灯、插座等)。请勿在展板上钉钉子、涂画及粘贴其他物品,否则将承担修复或赔偿的责任。

特装展位企业请务必注意场馆限高规定,具体限高尺寸见展位平面图附件。

  4》撤展

   所有参展单位须按展览日程统筹撤展事宜,要听从现场人员的指挥。

   参展单位自行清除展板上的附着物,保持展台原有的整洁。

   所有的出馆物品必须有组委会发放的《撤馆证》,并盖有组织单位的专用章,否则所有物品一律不得出馆。 

  5》组委会责任限度

   为本展会提供服务的展馆提供商、展会主场搭建公司、展会特装搭建公司、展品物流服务公司、展会翻译服务公司和会务服务公司都是独立的,因与他们相关的责任所导致对展商不利,组委会将协助展商处理,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展商请和组委会核对信息后到展馆报到处领取相关证件

 

 

展台搭建指南

租赁预定服务

   展商若需增加标准配置以外的物品(详见展具、电器租赁价格清单),应在9月20日将定单回执(附件3)传真至展会主场搭建商,并将所需的款项汇至主场搭建商帐户,如未提前申报,现场租赁须增加费用。

   展商如须扫描商标或电脑排版、写真喷绘、条横幅制作、标摊改装、特殊装修等,须提前与相应的主场搭建商或特装承建商联系,并提供相应资料。

   

 

展台搭建指南 

  摊位搭建

   1、主办(承办)单位应严格要求搭建单位规范施工,不得对展馆造成任何损坏,不得改变或影响展馆的建筑结构。凡发现损坏财物的,经会展中心现场服务处估算后由展会主办(承办)单位全额赔付。

   2、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展馆内施工、搭建或拼装。不得改变大楼地面、墙、门窗或建筑物其它部分的结构。不得在展馆内的任何部位钉钉子、扭螺丝或钻洞。

   3、会展中心仅允许使用可擦洗的粉笔、即时贴或地毯胶在展馆地面上标识摊位位置,禁止使用其它涂料、封箱带等有残留性的材料在地面划线。

   4、会展中心仅允许使用非残留性的单面、双面布底胶带将地毯和其它覆盖物固定于地面,不允许在石质地面或墙面上使用粘胶物。主办(承办)单位应负责除去所有在租用区内的胶带、粘贴物和残留标记。对因使用未经批准的胶带或粘贴物所造成的对建筑物的损害补救工作,其费用由主办(承办)单位全额承担。

   5、展品和展示材料的主要油漆工作不允许在会展中心展馆内进行。但在布展期内,允许在展馆内对展示材料进行润色修补性的油漆工作,且上述工作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预防和保护措施,这些措施包括:

   (1)油漆工作于通风处进行。

   (2)使用无毒油漆。

   (3)地面应覆盖衬纸或塑料膜。

   (4)不在会展中心内或会展中心周围冲洗油漆物。

   主办(承办)单位应负责由于油漆工作而导致对会展中心场馆的任何损害,并承担修复费用。

  6、严禁在展板上使用即时贴、封箱带、胶水等有残留性的粘贴物,严禁在展板上钉钉子、扭螺丝或钻洞、涂画。

  7、严禁参展单位在消防设施、监控设施、空调排风口和场馆通风口的地方搭建隔离物、展板或堆放任何物品。

  8、搭建摊位使用的材料应为非易燃物,且燃烧扩散率不低于2级。

  9、不得在通向出入口的过道放置障碍物。在展会期间观众进入租用区域的时候,所有出口不得锁住。

  10、严禁在消防卷帘门下面搭建、堆放物品,搭建物与卷帘门轨道必须预留0.5米以上的空隙。

  11、展馆顶部消防、通风、空调设施上或灯具、桥架上严禁系挂物体。

  12、主办(承办)单位应在指定区域悬挂、粘贴展示促销广告,并按会展中心规

  定交纳相关费用。会展中心保留拆除租用区内所有其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广告、标记的权利。


消防、安全

  展会安全工作本着“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主办(承办)单位统一安排部署,并向公安、消防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主办(承办)单位在展会期间应设专人负责安全防火工作,遵守并督促所有参展单位、布展单位严格执行会展中心制订的所有安全规定。

  1、主办(承办)单位应遵守并确保其所有代理商、雇员、承包商和参展商严格遵守国家现行的消防法规及会展中心的有关规章制度。

  2、保证会展中心内部及其四周的防火通道畅通无阻。

  3、下列各项内容必须获得嘉兴市消防部门的书面批准方可使用。

   (1)作为展品展出或使用的任何加热器、铁烤架、发热器或明火装置、蜡烛、灯笼、火炬、焊接装置及其它发烟物质。

   (2)展示和使用任何可能被认为危险的电气、机械或化学装置,对有疑问的装置或该装置可能被视为危险物的,应提交有关监管机构批准。

   (3)有毒或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液体、压缩气体和危险化学品。

  4、应保证一切消防设备系统、空调通风口、电梯火警拉线处、室内照明装置和监控装置不能受阻碍。

  5、展馆内严禁吸烟,如要吸烟者请到会展中心指定的区域或室外吸烟。

  6、危险物

   (1)除经过中心和有关政府部门的书面允许外,不得在展馆内使用爆炸物、石油和易燃、有毒及腐蚀性物质。

   (2)放射性物质严禁带入展馆(展会开幕前一个月获得中心和有关机构的批准除外)。

   (3)在任何时间,经批准放于租用区域或摊位内的固体或液体库存不得超过其1天的使用量。剩余物应置于适当容器内,且封存于政府主管部门和会展中心同意的地点。

  7、压力容器

   (1)主办(承办)单位应负责对存放氦、压缩气、氩、二氧化碳或任何其它压力媒质的压力容器的合理贮存运输。

   (2)主办(承办)单位应将受压容器放置在中心指定的位置。

   (3)所有带入中心的压力容器和设备应遵守有关安全标准和规章。

  8、演示、操作展品

   (1)机器运行时所有运行的机器均应安装安全装置,只有当机器被切断动力源时,这些安全装置才能拆除。

   (2)运行的机器必须与参观者保持相对安全的距离,并建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

   (3)演示机器、器具,必须在展位上进行并由合格人员操作,运行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4)参展商没用采取充分的防火措施,不得使用发动机、引擎或动力驱动机器。

  9、展品和私人物品的保管未委托会展中心保管的所有物品被盗,中心概不负责。

  10、紧急疏散措施

   (1)主办(承办)单位及其人员应学习遵守紧急疏散措施。

   (2)在紧急疏散时,主办(承办)单位应服从会展中心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

   (3)主办(承办)单位必须严格限制观众人数,一般以展馆租用面积每天5平方米1人的标准计算。

  11、主办(承办)单位应确保其工作人员受过消防安全知识训练,熟悉火警警铃触点、消防栓、灭火器和安全门的位置,能正确使用中心提供的消防急救设施。

  12、出于安全原因,所有公用设施的安装和连接,包括电、给水、排水和压缩气必须事先与会展中心营销部联系,由会展中心统一管理和服务。

 

 

附:

嘉兴国际会展中心

 全 责 任 告 知 书

 

根据国家现行的消防法规和嘉兴国际会展中心的规章制度,布展施工单位和人员,承诺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和展馆规章制度,服从场馆管理人员的指挥。

2、施工人员进出展馆,必须报现场服务处登记,佩戴证件。

3、不得将危险、易燃物品带入会展中心内,装饰材料应使用非易燃品或在进馆前已按标准涂刷阻燃材料。

4、严禁在会展中心内吸烟或使用电焊等明火作业。必须要使用电焊的必须按规范做好防范措施并报相关单位及会展营销部审批同意后才可使用。

5、所有装饰应确保展馆一切消防设备系统不被修改和破坏、空调通风口、电梯火警拉线、室内照明及疏散装置和监控装置不受阻碍。

6、在施工期间,装饰材料的堆放和施工场地必须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无阻。建筑外观不得破坏,原隔墙的布线和设备不能破坏。

7、电工等专业工种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8、装修设计必须符合现消防规范报相关单位审批并不得与会展中心的消防设施和通道矛盾和冲突。

9、确保参展商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杜绝假冒伪劣,食品类展品确保展品安全卫生。

10、展馆内不允许使用与展销无关的大功率电器,如电饭煲等。

注:如果由于违反以上任意一项规定而出现事故和经济损失的由责任单位方负全责,展馆有权终止参展,对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展馆将没收场地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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